河北省发改委:出台多条措施助推民营企业做优做强
近年来,省发改委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间投资快速增长、推动民营经济上水平等方面入手,出台多条措施,助推全省民营企业做优做强。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要求,省发改委依托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对全省民间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情况进行认真清理,逐项梳理已报审的民间投资项目,核查各类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并针对清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主动改进工作,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
省政府印发实施的《河北省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将59项报建审批事项整合减少为40项。修订后的《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保留在省级核准权限只剩48项,包括国务院明确要求省级核准的38项,以及事关全省重大规划布局、重要资源开发配置的项目10项。我省出台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审批时间压缩的实施方案》,将立项阶段审批时间压缩一半左右,其中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分别由74、24、5个工作日压减为40、15、2个工作日。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是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途径。相关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一视同仁,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限制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相互合作,或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合作,通过组建投标联合体、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等方式参与投资规模大、合作期限长、工程技术复杂的项目,充分发挥不同企业优势,促进更多的PPP项目落地实施。鼓励民营企业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对适宜采取PPP模式的存量项目,鼓励采用转让项目经营权、收费权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转让难度,提高盘活效率。另外,还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方式选择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按照职责分工,省发改委在规范有序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模式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每年都向社会推出一批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领域鼓励民间投资(PPP)项目,吸引民间资本进入。2017年推出项目308个,总投资4700亿元;2018年推出项目18个,总投资442亿元。
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保护和维权援助体系。推进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保险、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等政策,有利于增强企业产权意识、缓解融资难问题。
促进科研仪器设备共享。省科技部门积极实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共享计划,建立了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平台,有利于中小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
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按照1:4的放大比例,每年支持各类投资主体设立一批创业投资机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前,省发改委已经组建了9支创业投资基金,支持高技术产业项目近50项。
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产证券化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依托新三板开展小额、便捷、灵活、多元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方式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