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措施支持省会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驻石单位带头开放内部停车设施
长城网讯(记者赵晓慧)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支持省会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改造升级、加大民生事业投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高质量发展平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六方面提出多项具体措施,支持石家庄加快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增强省会综合竞争力。
措施提出,加快石家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停车设施建设,指导石家庄市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鼓励利用拆迁后土地规划设置临时停车场;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建设立体停车场。有条件的驻省会单位带头开放内部停车设施,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支持省会污染治理,协调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工作,支持石家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支持老旧管网改造,加大石家庄市城市供水、排水、燃气、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力度,统筹安排省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激励奖补老旧管网改造工作。支持正定古城保护和轨道交通建设,2019年安排1亿元支持正定古城保护,2019至2021年支持轨道交通资本金9亿元。支持省会架空电力线入地。
在推动城市改造升级方面,加强用地服务保障,统筹保障石家庄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鼓励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棚户区改造,将石家庄市申报的符合政策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可行的基础上,列入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支持棚户区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抓好老旧小区综合治理,支持石家庄市改造1308个老旧小区,省级根据其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成情况给予适当奖励。推进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将石家庄市长安区列入全国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重点工程支持范围,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打造高品位特色商业街区,支持石家庄市申请将民族路步行街纳入全国重点培育高品位步行街范围,支持石家庄市在改造提升现有特色街区的基础上,重点打造“1+1”(中山路繁华商业大道、民族路高品位步行街)城市商业形象街区和10条左右特色示范街区。
加大民生事业投入,支持生态环境改善,对符合条件的污染防治项目和生态改善项目,在立项、审批、许可、资金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支持。支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重点支持中小学新建改扩建工程、公办幼儿园建设、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职教园区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保障,在机构设施、人员配置等方面优先向石家庄倾斜,将更多卫生资源向基层下沉,满足基层发展需求。加强养老服务保障,支持石家庄市深化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