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8日《新民晚报》报道,去年12月4日,上海浦东发生一起抢夺公交车方向盘事件。乘客梁某某因未及时下车导致坐过站,与公交车司机争吵要求下车未果,强行拽拉方向盘,致使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撞上同向行驶的电力工程车。目前,梁某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浦东检察院批准逮捕,其落户资格也因此被取消。
2018年,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如一记重拳,震醒了任性的乘客和冷眼的围观者。这段时间,从各地“抢夺方向盘”事件的惩处结果来看,绝大多数人都为之付出了刑罚代价。
批捕入狱、取消落户……方向盘上撒泼的后果,足以叫人悔悟“冲动是魔鬼”。值得说道的是,浦东抢夺方向盘事件之所以大快人心,在于以下两个维度:其一,检方的说法是,“她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可见,行为本身的恶劣性不只以危害结果来定性。其二,因为“抢夺方向盘入刑”,而入刑又影响落户等城市权益,因此,抢夺方向盘对于肇事者来说,机会成本变得更为沉重。目前,外省市人员申请上海户口主要有两种途径,但无论哪种途径,只要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就一票否决。
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对乘客实施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具有“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等几类特定情形的,予以从重处罚。
良法善治,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某种意义上说,“抢夺方向盘入刑”的案例判决,以看得见的正义方式,宣示着法律的边界。当然,除了法律发力外,道德教育与制度设计也在推进。比如为应对类似抢夺方向盘行为,河南郑州有公交车去年底设计了“壮士座”——在座位上张贴宣传页,写着“我是公交安全守护员”“当乘客与车长发生冲突时,请及时劝导或制止”字样。合力而治、雷霆作为,公交车上的方向盘才会自带威严、迎得敬畏。
守护公交车上的公共安全,法律就该及时秀出肌肉、亮出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