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范围内湖泊水系众多,分布有我国五大淡水湖,在保障长江经济带生态、水资源、防洪等安全和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要进一步加强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的保护和治理。
指导意见提出,要紧扣长江经济带发展目标任务,以鄱阳湖、洞庭湖、太湖、巢湖、洱海、滇池等重要湖泊为重点,以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为突破口,江湖同治、水岸同治、流域同治,推进重要湖泊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自然修复、休养生息转变,构建完整、稳定、健康的湖泊生态系统,持续改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
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治理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太湖、巢湖不发生大面积蓝藻水华导致水体黑臭现象,确保供水水源安全;洞庭湖、鄱阳湖、洱海、滇池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巩固提升,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水质稳中向好;洞庭湖、鄱阳湖等湖泊调蓄能力持续提升,全面构建健康、稳定、完整的湖泊及周边生态系统。到2035年,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治理成效与人民群众对优美湖泊生态环境的需要相适应,基本达成与美丽中国目标相适应的湖泊保护治理水平,有效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