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核酸检测存在假阳性、假阴性的原因,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副主任李金明9日进行了回应。
李金明称,关于假阴性有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采样时间。比如患者感染得很早,在他的咽部病毒附着的浓度没有达到检测方法的检测限,就做不出来。还有一个是感染时间太长,比如超过10天、半个月,如果超过这么长时间,他就处于恢复状态,抗体产生了,阳性检出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
二是质量控制。第一个就是采样,采样操作不到位,没有采到合格的样本,还有采完样以后放在哪里,包括运输之前放在哪里,如果不是低温的保存,像夏天它就不稳定。样本到了实验室以后,实验室的检测有没有严格的质量控制,试剂、仪器配不配套,包括人为操作方面是否有严格的流程,这些也是造成假阴性的因素。
三是数据造假,违法违规。第三方的实验室很多虚报自己的检测能力,超出自己的能力去揽收样本,样本不能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检测,于是就进行数据造假、谎报结果。像这种情况,就属于违法违规的问题,还有一些实验室通过把样本再混合,减少检测量,导致结果失真。
此外,李金明表示,关于假阳性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扩增产物的遗留污染。扩增产物的遗留污染是什么问题?现在大规模的人群筛查,工作量很大,停人不停机,也就是说每一批次之间,可能就没有那么多时间对实验室做一些清洁,再加上反应管的密封性,不是每一个都做得很密封,如果刚好碰到一个阳性样本或者质控样本,它的密封性有问题就会发生泄漏,就会造成实验室的污染,可能会出现相关的弱阳性这样的假阳性结果。
二是在检测过程中样本之间发生交叉污染,如阳性样本或阳性质控品污染了本来为阴性的样本。还有的实验室在做可疑阳性的样本,就会当成初检阳性上报了,这个核酸检测上报就有比较大的风险,因为可能一复核发现它是假阳性。
“需要说明的是,上面提到的一些问题,有一些它是很难去避免的,它的存在就有客观性。有一些是我们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的问题,需要持续改进。还有一些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应该采取严厉的措施,严厉打击。”李金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