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全面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
25条措施优化提升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全面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聚焦4方面工作制定25条措施,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推动全省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大力压减审批事项和时限。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报批事项、环节,取消执法审查三级现场核查制度,加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建设应用,切实压减时限、提高效率。提升矿政管理审批质效,压减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时限。优化国土测绘审批事项,推动乙级测绘资质委托下放市级。
有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打造“冀时登”政务服务品牌,拓展深化“互联网+”,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费“一网通办”,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推行银行贷款“集成办”、抵押登记“就近办”“即申即办”。开展自然资源公正文明执法服务年活动,提升执法监管和保障能力,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
全力保障资源要素需求。加快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镇村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善土地要素保障体系,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施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台账管理,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实现省重点项目用地“应保尽保”。简化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审批,支持重点项目先行用地。积极保障重点项目用海,建立“项目管家”机制。
着力推进政策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乡村产业发展多元土地供应机制,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破解农村企业用地问题。全面推行“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落实“用地清单制”改革,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保障企业拿地即开工。深化支持实体经济政策,灵活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减少企业拿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