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发布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专区工作规则
推进京津冀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同事同标”
4月27日,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天津市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京津冀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专区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进一步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各渠道京津冀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专区统一提供服务,持续提升“跨省通办”质效,便利企业群众异地办事。
加强京津冀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专区建设。《工作规则》提出,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跨区域统一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跨省通办”事项注册和办件流转等基础支撑能力,已上线京津冀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专区(PC端)、京津冀掌上服务专区(移动端)、京津冀自助服务专区(自助端),集中提供事项发布、办理流程、线上申报、高频专题等服务。“京津冀+雄安”政务服务管理单位组织三地相关部门,按照事项“全程网办”“掌上办”“自助办”服务供给情况,完成相关事项在各渠道京津冀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专区上线,每年度9月底前完成专区升级改版,发布新增“跨省通办”事项和高频服务专题,优化页面设计和用户体验,提升服务效能。
开展京津冀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梳理。《工作规则》提出,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聚焦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创业、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产业转移承接等企业、群众迫切需求的领域,按照办事频率高、反映强烈、需求量大、获得感强的原则,梳理京津冀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
推进京津冀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同事同标”。《工作规则》提出,纳入京津冀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事项,根据实际办理情形进行科学拆分,调整优化业务流程,明确表单要素、申请材料和收件标准,推动具备条件的事项实现一个标准收件、一套机制运转、同标准办理。
《工作规则》明确,每年11月底前,京津冀三地专班牵头单位对PC端、移动端、自助端京津冀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专区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收集总结服务京津冀企业、群众异地办事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对专区中服务体验不佳、标准不一致的高频事项推动服务优化、事项标准化和系统对接,持续提升专区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