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熊志(广东)
9月8日,辽宁大连一女孩乘坐公交车时手机丢失,认为小偷就在车内。为帮女孩捉贼,司机关门停车,随后女孩报警,有几位乘客有急事希望先离开,为了自证清白,提出让女孩翻包。不过警方排查最终确认手机不在车内丢失后公交车驶离现场,全车乘客原地陪等近30分钟。
这起小风波在网上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分歧主要聚焦在两点,其一,该不该要求全车乘客配合,为了揪出事后证明并不在车上的小偷而耽误时间;其二,女孩有没有权力翻看其他乘客的包包。
在一些网友看来,应该站在女孩的立场去换位思考,而且抵制犯罪人人有责,如果能够抓到小偷,对社会治安的提升,自己同样受益。不过这种观点同样存在缺陷,法律上的确规定公民有配合调查的义务,不过对象是执法机关;再者如果要讲换位思考,同样应该理解那些无辜的乘客,既然没有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如果自己有急事,完全不该被要求陪等如此久。
因此,在法律规范层面,对非公权力执法的私力救济有严格的限制。比如之前经常会有超市怀疑顾客盗窃而强制翻包的案例,最终往往是以道歉乃至赔偿告终。正如不久前闹得沸沸扬扬的迪士尼翻包风波,别说普通乘客,就是一些商业机构,即便有安检需要,都没有权力去人工开包进行查验。这种严格的限制,正是为了保障公民的隐私权。
当然这只是一种纯理论的推演。具体到本次案例中,未必能简单套嵌。如果盗窃行为的确是在公交车上发生的,公交司机作为营运一方,的确有义务出于保障乘客财产安全的需要,配合警方调查,选择停车等待,只要获得了乘客理解,没有强制扣押,都在可以接受的范围。
很现实的一点是,女孩手机丢失的权益损失,具有相对的紧急性。
另外,不少人批评女孩翻包检查,这里面涉及到一个关键问题,是否是强制性的。而报道提到,有几位乘客有急事希望先离开,而为了自证清白,提出让女孩翻包。如果报道的细节属实,也即乘客主动提出,同意让女孩翻包,那么这种行为即便依然不妥,也不至于上升到侵犯隐私的高度,它可以理解为一种经过授意后的私力救济。
在保证丢失物品乘客诉求,和兼顾其他乘客利益之间,难免会出现难以平衡的局面。当然一旦发生冲突,在任何时候,隐私权作为基础性权利,都是底线式存在。也正因如此,迪士尼翻包才会遭遇强烈的民意反弹。
而具体到本次案例,如果女孩要求强制翻其他乘客的包,其他乘客可以旗帜鲜明地拒绝,他们不需要以牺牲隐私权的代价来配合失主进行调查。
不过话说回来,对隐私权的坚决捍卫,并将它当做不可侵犯的底线,和寻求更温和的解决方法并不矛盾。法律之外还有人情的考量因素在,如果失主和乘客能够相互理解,在征得同意的基础上协商解决问题,也没必要去大肆批判,具体场景的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