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
京津冀发布全国首个区域性团体标准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团体标准《京津冀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范》,这是全国首个针对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的区域性团体标准,旨在进一步提升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水平,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持续提高京津冀区域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京津冀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范》从总体要求、退货承诺、退货条件、退货流程、服务监管和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范,在具体实施上突出5个亮点。
退货方式多样。该规范为消费者设定了线下到店退货和线上平台退货两种退货服务方式,消费者也可在与经营者协商确认后选择其他退货服务方式,充分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退货需要。
退货条件明确。该规范明确了线下无理由退货时限不少于7日,列明了属于和不属于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目录,并细化了商品完好性认定条件,尽可能减少退货歧义。
退货流程清晰。该规范着重对退货流程、处置要求、办理地点和人员等进行了梳理和规范,让消费者退货便捷、高效、无忧。
退货承诺践行。该规范明确了退货承诺告知的载体,以及退货公示的内容、方式等要求,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服务监督跟进。经营者应主动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投诉渠道等信息,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京津冀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填补了相关领域的空白,对于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具有指导意义和现实作用,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