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积极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多项措施增添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该局着力为企业降费减负。对执法执纪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审查和排查,加大向企业违法收取各项费用、捐赠和赞助等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重点执收、执罚部门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因收到文件滞后等因素造成多征费用,及时办理清退。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自2017年3月开始对中央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大幅度的减免,其中涉企基金2项即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9项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房屋转让手续费、卫生检测费、预防性体检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计量收费、水资源费、排污费。2017年我县为企业减轻负担1026万元,其中基金减负42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600万元。2018年截至11月15日为企业减轻负担3700万元,其中基金减负112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2580万元。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负达3840万元。通过涉企减负工作的开展,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了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提高了收费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树立了政府的良好形象,营造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该局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每年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最新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在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及时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目录清单和乱收费举报电话,同时要求各执收单位编制本单位的收费目录清单,在收费处和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公示我县现行实际执行的29项行政事业收费, 14项涉企收费,5项政府性基金的收入类型、政策依据、征收标准、管理方式、批准级次等内容,便于企业查询和掌握政策,对不该缴纳的收费企业有权拒绝缴纳和进行投诉举报,确保政府收费行为在社会各界监督下阳光、透明进行。
该局以票管收,做好收费源头控制。收费罚款票据做到领新验旧和票据双随机检查,对在票据审验中发现的涉企乱收费问题及时进行处罚,责成执收单位将乱收费退还企业。
该局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281.4万元,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转变发展方向,加快结构调整,激励企业上台阶、创名牌、节能降耗,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应作用。 该局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上级资金用于企业科技创新、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节能减排、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资金7027.3万元。县级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100万元,专利实施项目资金100万元,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资金300万元。